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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善:签名本和手稿——尚待发掘的宝库

2018年04月08日10:07 来源:文艺批评 作者:陈子善 点击:

签名本的涵意及类型

首先,我对“签名本”进行界定。顾名思义,签名本就是由作者(包括译者和编者)亲笔签名的书。如果那是部翻译作品,签名的可以是译者,如果是部选集,那就可以是编者。总而言之,只要是他们亲笔签名的书便是签名本。一般来说,签名本是由作者、译者或编者在他们自己的著作、翻译或编集上签名。然而,这里说的一般,当然会有例外。例如一位作家,他在他朋友的书上签了名,然后送给另一位朋友。从广义的角度来说,这也算是签名本,虽然这不是他自己的著作。另外,就是作者在自己收藏的书上签名。我们往往有这种习惯,把书买回来后立即在上面签名,甚至写下购买日期,例如“某年某月某日购于中大书店”,诸如此类,这也是签名本的一种。从版本学的角度来说,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比较注重初版本,尤其讲到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学的时候,会更加强调初版本的价值。签名本有可能是初版本,也可能不是初版本,它或者是第二版、第三版,甚至是更后一些的版次;但只要是签名本,即使不是初版本,它的价值和意义仍十分重大。

我这里简要地介绍几种较为常见的签名本类型。第一类就是作者在他刚出版的著作上签名,然后赠送他的亲朋好友、师长前辈。这种类型在签名本里面占了很大的比例。我们试看一本签名本——老舍的长篇小说《离婚》。《离婚》是“良友文学丛书”的一种,是个精装本。这本书的题签:“语帅,著者敬献,一九三三,十,二。”真是非常有意思!这本书是在一九三三年八月出版的。“语帅”是什么人呢?原来就是林语堂!为什么称他作“语帅”呢?其实是有原因的。当时林语堂创办了《论语》杂志,老舍是《论语》的主要撰稿人。林语堂提倡幽默,老舍在林语堂主编的《论语》杂志上写了不少幽默小品,所以老舍谦虚地说:“你是元帅,我们跟着你提倡幽默文学。”签名里面有一句“著者敬献”,对林语堂非常尊重,因为林语堂是老舍的前辈。

第二类较为常见的签名本,是在作者出版新书时举行的“签名售书”仪式里出现的。例如,香港书展每年都会有作家到场签售,读者买一本,作者当场签一本。这是作者和读者加强沟通的一种方式,也是出版社促销的一种手段。“签名售书”的签名本内容比较简单,没有上款,只有作者的签名和日期。当然,如果读者当场向作者提出要求,请他在书上题写上款,很多作者都会欣然写上一些勉励和祝贺的话。然而,一般情况下都只是签名而已。我藏有张爱玲《传奇》的初版本,正文之前有一帧作者玉照,照片右下角有作者潇洒的英文签名Eileen,我怀疑这册没有上款的签名本就是张爱玲为读者而签的。昨天我在中大图书馆展览的签名本当中,也看到一批“中国当代作家签名丛书”,上面盖了印章,还有那本书作者的签名,都属于这一类。

第三类是出版社的限量版编号签名本。当作家出版新著时,小说也好,诗歌也好,有品味的出版社会考虑出版限量版编号签名本。一般来说,编号从五十号到一百号不等。据我所知,比较早采用这种方法的,是三十年代的上海良友图书公司,赵家璧主编的“良友文学丛书”出版时就采用了这种方法。当时“良友文学丛书”每种印行一百本有编号的作者签名本,作者在书本扉页左下角固定的位置签名,编号则在右上角。鲁迅跟郑振铎合编的《北平笺谱》初版一百部也是编号签名本,每个编号都是鲁迅亲笔题写的。“良友文学丛书”出版限定版编号签名本时,曾经有过一段很感人的故事。那是在丁玲的小说《母亲》出版前,赵家璧先已请丁玲在一百张扉页上签了名,编号一百本。不料,书还未印出发售,丁玲却被捕了。她被捕的消息一传出,赵家璧当机立断,立即赶印《母亲》,并在《申报》、《时事新报》等大报上刊登《母亲》问世次日在良友图书公司门市部出售编号签名本的广告,实际上是通过这个行动来表示对丁玲被捕的抗议。那天早上开门前,良友图书公司的门口已排了一条长队,读者纷纷前去抢购。作者被捕,生死未卜,这可能是丁玲最后的签名本,一下子,一百本签名本就被抢购一空。我有幸收藏这部珍贵的《母亲》签名本,编号为4。《母亲》编号签名本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有一种特殊的意义。今天,这种编号限量签名本的做法并不多,然而国内已有一些出版社和作家开始这样做。

第四类签名本,就是那些书出版后,作者没有立即签名送赠亲友,而是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后,作者因应读者或收藏者的请求而补签的书。三十年代,文学青年温梓川从南洋到上海求学,之后在上海从事文学活动,后来回到新加坡,出版了《文人的另一面》。这本书对三十年代上海文人的创作、生活和趣事作了很多生动回忆。八十年代,我跟温先生通信,向他提到现在就连香港的旧书店也很难找到他那本著作;想不到,温先生说他手边还有一本可以送我。于是,这本六十年代出版的书,在一九八六年五月从新加坡寄到上海给我。这是标准的签名本,有作者的印章、签名和上款。更有趣的是,这原本是温先生的藏书,有他的藏书票为证。从这本书的出版,到作者应我这个读者的要求而签名送我,中间相隔了差不多二十年。这种读者请作者补签的情况,近年来已愈来愈多。

接下来要谈的是第五类的签名本。一本有上款、下款和作者题词的签名本,可以说是最完善最齐备的签名本。也就是说,如果作者在签名本上题写一段有关他出版这本书的经过或感受的话,这类签名本就会显得更有意思、更有价值了。中国作家冯亦代在一九四九年出版了《书人书事》一书。这本书在八十年代出了一个新版。一九九七年六月,冯先生来到上海,我突然想起我藏有这本书的初版本,于是赶快找出来请冯先生签名。他一看见就很激动,因为这是他早期的作品,马上把书翻开,揭到扉页,在上面写了一段话:“此书出版于一九四九年秋,国内早已绝版,子善于一九九四年春,在新加坡旧书店中偶得,其缘乎!并嘱题数字,故而书此,距出版期已将半个世纪矣,能不慨然。亦代题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于上海小屋招待所。”现在,当我重读这段话时,我脑海就立刻浮现出冯先生拿着钢笔在我面前题写的情景,题辞对我们了解作者题写时的心态是有帮助的。再举一个例子。一九五四年,周作人出版了他解放后比较重要的一部著作《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当时周作人在送给章士钊的书上写下:“行严先生惠存。寿”。章士钊字行严,周作人原名櫆寿,这个签名非常有意思。当年“三一八惨案”发生的时候,鲁迅周作人兄弟与章士钊对立。但是到了五十年代初,事过境迁后,周作人与章士钊两人的地位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所以,周作人便把自己刚出版的书,恭敬地请章士钊指正。这再一次说明,签名本对我们了解文人相交的情况是十分重要的。

签名本是何时出现的?这里,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刚才我介绍了几种不同类型的签名本,然而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中国现代文学史里,或者我们继续向上推移,在中国近代文学史里,签名本究竟在何时出现?明清以后,直至清末,我们很少看到古籍线装书上有作者的签名,我不敢说没有,但我相信数量一定很少。至少那些从事古籍研究的专家,至今还没有把这个问题特别提出来讨论,可能这个问题没有普遍性和代表性。但是在中国现代文学的领域里,签名本的重要性正逐渐突显出来。据我所知,早期的签名本,我不敢说这是最早的,但显然是较早的一个,是由《天演论》的译者严几道开始的。《天演论》在中国的近代文学史、思想史和学术史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鲁迅的进化论思想就是从《天演论》而来的。《天演论》最早的译本,我们现在知道的是一八九八年光绪戊戌年的木刻本,是十九世纪末的事。著名新文学藏书家唐弢收藏的《天演论》,是一九零三年也即光绪辛丑年的石印本。我收藏的是一九零一年也即光绪癸卯年的石印本,而且有严复的亲笔签名:“旧译奉彦复老兄大人教弟严复”。一九零一年跟一八九八年已经相隔了三个年头,所以他说是“旧译”。受书者彦复,即吴彦复,字北山,是当时的名士,其女吴弱男曾嫁给章士钊。严复的签名本是我所见到最早的签名本。也许有更早的,但我想也不会早过十九世纪末。这可能与西风东渐有关。因为签名本这种做法应该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我这个判断可能过于大胆,欢迎提出不同的意见。

手稿的定义和价值

接下来要谈的是手稿。我们怎样理解手稿呢?我以前的理解是,手稿就是作家著作的原稿,包括文稿、诗稿。但现在的理解应该更加宽泛,除了文稿、诗稿外,还包括作家的日记、书信、读书笔记、写作素材的记录等。换言之,作家以传统书写方式书写而成的文字,就是手稿。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把电脑上的写作,看作是作家的手稿。这个问题可以讨论。

手稿的价值,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第一,校勘价值,即根据手稿来校书。手稿是最原始的材料。只要作家还没有定稿出版,作品就可能随时发生各种各样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可以根据手稿来校勘各种不同的版本。当然手稿也是一种文本,而且是特殊的文本。这是从校勘学的角度来看。第二,从文学研究家的角度来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可以通过手稿来探索作者创作时的心路历程。同一个作品可能有两份甚至更多的手稿,作者为什么这样修改,而不那样修改?这些都是值得探究的问题。第三,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看,可以根据作家的手稿来揣摩他的写作技巧。作家的修改,哪怕是一个句子、一个用词、一个标点,都有他自己的考虑。国内有一位研究者叫朱正,他写了《鲁迅手稿管窥》这本书,把鲁迅的散文和杂文的排印本跟手稿比较,指出它们的差异,并且通过这些差异来看鲁迅是怎样修改文章的。现在这本书重版了,书名改为《鲁迅怎样修改他的文章》。一个大作家,就算再有天才,他的作品也不是一挥而就,也需要一个推敲的过程。至于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他们当然可以通过作家手稿欣赏作者的书法,尤其是用毛笔书写的那些手稿。当然,时代不断变化,大概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还用毛笔来写作的作家已经越来越少了。毛笔书写的年代已经过去了。手稿的历史演变,从无到有,再到今天没有手稿;从毛笔到钢笔,到圆珠笔,到铅笔,这个演变过程,可以看到中国传统书写艺术的变化。从前每个读书人都会用毛笔,现在毛笔书写已经是书法家的专利了。

至于收藏家呢?他们认为作家的手稿是文物,是重要的收藏品。我在上海的一位朋友,花了八万元人民币从日本买了徐志摩《雪花的快乐》两页诗稿。徐志摩很早离世,流传在世的手稿非常少,所以我跟他说:“你花了八万块钱买徐志摩的诗稿还是值得的。”如果我们要研究作家手稿,就必须让这些手稿流传开去,不流传是很难研究的。所以,把手稿珍藏在图书馆是一个办法。八十年代初,我为了要编《郁达夫文集》,去北京图书馆查阅郁达夫《毁家诗纪》手稿。这些手稿能够保存下来也是个传奇。“文化大革命”前夕,保存这部手稿的原《大风》杂志主编陆丹林在上海,他一看形势不对,意识到可能有更大的风暴要来,于是立即把手上的郁达夫诗稿寄到北京图书馆,捐赠给他们保存。假如他当时没有把《毁家诗纪》手稿寄过去,那可能什么都没有了!与之形成对照的是,七十年代末我去拜访《宇宙风》编辑陶亢德时,谈到周作人给他的几百封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部给他销毁。他老泪纵横地对我说:“我实在没有办法,当时怕。”周作人一辈子写了多少封信,现在也没办法统计。然而,要研究周作人的思想变化,这些信是很重要的,因为这是他最真实的一面。陆丹林确实很聪明,把郁达夫手稿赶快寄到北京当时北图。还允许我查阅这部诗稿,当然,要像看古籍善本一样谨慎。我想现在阅读这类手稿时的限制可能会更大,所以只要条件许可,我主张把手稿影印出版,这样才能给社会和研究者使用。

现在已经影印出版的,有《鲁迅手稿全集》、茅盾长篇小说《子夜》手稿本等。据我所知,即将出版的还有王国维《人间词话》手稿本、巴金《寒夜》手稿本等。《子夜》的手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它如何加深我们对《子夜》的理解。在这部手稿里面,有两份材料十分重要:一是《子夜》的写作“大纲”;二是《子夜》的内容“提要”都是茅盾自己撰写的。写作“大纲”跟内容“提要”有助于我们对《子夜》的理解。这两份重要的手稿,在铅印的《子夜》里是没有的。过去我们一直不知道有这份材料,手稿影印本提供了新的研究史料。此外,巴金《随想录》手稿亦已影印出版,这是他晚年最重要、最辉煌的作品。我们可以看到他怎样用颤抖的手,写下那些难以辨认的字。我们以前说,巴金的《随想录》熔铸了巴金晚年生命的全部力度,把他的反思与心迹表达出来。所谓生命不息,写作不止。这种精神状态在巴金的手稿里表现得很充分。更重要的是,手稿本展示了《随想录》的原始面貌,最接近于作者的原初思想,像《怀念老舍同志》等手稿与正式发表的定稿的区别,正可证明社会机器是怎样过滤作者的真实思想的。我们看铅字印刷品,这个铅字跟那个铅字根本没有什么区别。但一看手稿,感觉就完全不同。只要看过影印的《钱锺书手稿集》,就会真切的知道钱锺书学问之大,不能不叫人佩服。钱锺书是一个大学问家,这种赞誉比较空泛:但读过他读书札记手稿的人,都会发觉地字迹密密麻麻,要用放大镜才可看清楚。通过手稿,我们可以加深对作家的认知。

总之,要全面地研究一位作家的创作过程,手稿的搜集与整理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以往,我们不大注意这点,就算鲁迅,也不在乎自己的手稿。许广平有过回忆,说在弄堂门口卖点心的摊贩,用来包油条的竟然是鲁迅的手稿!周作人就很有意识地保存自己的手稿,嘱编辑用完稿后必须退还,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影印机。周作人的手稿是用毛笔写成的,一气呵成,几乎没有修改。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我们不大注意作家手稿的保存、整理,更不要说研究了。这种状况,我认为应该改变。我读了作家的手稿以后,发现书写风格很不一样。以前有句老话:“文如其人,字如其人”,作者的性格比较刚烈,字就比较粗犷;作者的性格比较柔和,字就比较优美。作家的手稿,特别是五四那一代,都是美的艺术品。当然,每个时代对手稿都有不一样的评价和标准,譬如茅盾的字,现在拿来拍卖,价钱很高,我也觉得他的字写得挺漂亮的,但四十年代,竟然有人写文章说他写的字最难看!

重视“手稿学”的研究

如果我们继续有系统地研究作家的手稿,我们甚至可以尝试提出“手稿学”这个概念,使手稿研究成为一种专门学问。譬如说刘半农编的《初期白话诗稿》,无疑是他一个重要的历史功绩。他在《初期白话诗稿》的前言里说得很有趣:有一次,他听到女作家陈衡哲说,觉得“五四”时期的事情,好像已经是三代以前的事了,感觉很遥远似的,我们也都是三代以上的人了。这句话触动了刘半农,使他觉得要赶快把这些诗稿影印出来,因为万一自己有什么不测,这些东西也能够保存下来,不至于失传。虽然刘半农曾经说过把这些诗稿影印出版是件很有趣、很好玩的事,但这不仅是有趣好玩,而且还有很严肃的意义。《初期白话诗稿》编印了刘半农所藏李大钊、周作人、胡适、陈独秀、鲁迅、沈尹默、沈兼士、陈衡哲等人在《新青年》时期写的新诗手稿。陈衡哲很早留学美国,学了西方人的书写方式,用钢笔来写诗。除了她一人用钢笔外,其余几位都是用毛笔写的。《初期白话诗稿》里收录了鲁迅两首诗,我仔细一看,发现这不是鲁迅的手笔,原来是周作人代抄的,署名却是唐俟(鲁迅的笔名)。如果你没看过手稿,又怎么会知道?而且从代抄这件小事上,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兄弟俩关系非常密切。鲁迅的文稿,他没有时间便由周作人代抄。

我由此提出一个严肃的课题:作者的手稿应认真研究。本雅明在他的著作中提出这样一个观点:他反对资本主义时代对艺术的大量复制。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复制的年代里,复制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包括我们今天使用的这些影像投射,也是一种复制。本雅明认为,就算是最完美的艺术复制品,也会缺少一种成为艺术品产生问世地点的独一无二性,唯有借助于这种独一无二性才构成了历史。我套用本雅明这个观点,其实想说明手稿也有它的独一无二性,中国现代作家的手稿史构成一部完整的文学史,所以要保持手稿本真和原始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对今天这个电脑时代,是要提出质疑的:现代化带来的巨大进步,是否必须要牺牲掉文明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手稿阶段、手稿时代作为代价呢?这真是太可怕了!当然,从很多历史学家更宽广的历史观念来说,这是杞人忧天的想法,时间还在继续前进,并不因为你对手稿消失的感叹,就停止脚步。但我还是觉得,我们研究者应该抱持一种批判的态度,对手稿要有深入的认识,尝试通过手稿阐释作品新的蕴含、作家心灵的微妙变化。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以往可以通过对手稿进行研究和推敲来寻找,但以后没有手稿,研究这些问题的途径在哪里?可能性在哪里?暂时还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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