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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昱宁:毛尖之刺

2015年04月29日10:42 来源:未知 关联作家:毛尖 点击:


《乱来》一篇篇翻过去,傻乐之余,我也有遗憾:平时也一道吃吃喝喝的,到底比宝爷、柳叶、陈村、甘露他们差了辈分,享受不到在文章里被毛尖“乱来”的待遇……且慢,第39页让我打了个激灵:看啊,《记一个难忘的夜晚》的那个夜晚,我也在(当然毛老师没提);看啊,这夜晚之所以难忘,是因为一根鱼刺在一场重要的饭局里卡住了毛老师的喉咙——没错没错我记得。医院就在饭店对面,我和毛尖在滂沱大雨里依依惜别。她死活不肯让我陪着进院观礼,这道理直到我现在看完全文才恍然大悟:当时,毛老师的病历卡上,已经连续记录了近3个月内的“遇刺”经历,每月一次。


看毛尖写字,随时都会产生强烈的代入感,她总有本事让你不见外。出境游线路画到哪里,毛尖的专栏就开到哪里,写的还都是上海本地的风物人事,起承转合一律干脆利落,我从没见她浪费字数注解背景知识。不管是哪一地的读者,只要认得汉字,毛尖就假设你昨晚跟她同桌吃饭,听过同一个笑话,卡过同一根鱼刺。宣传文案上不是把毛尖说成“海派文坛清口”吗?将毛尖跟周立波扯在一起,至少有一点靠谱:两者都没怎么考虑过语境差异会不会影响读者/观众对内容的理解,他们都没有低估受众“环球同此凉热”的接受力。所以结果就是,周立波不稀罕上春晚但春晚却希望被他上,毛尖无所谓冲出亚洲但一口气登上了《华盛顿邮报》。


诺拉·爱弗朗的小说《心痛》里有个著名专栏作家,泡妞泡得废寝忘食,整整三周不下床,只是“时不时起来写上一篇稿子”。你瞧,本质上,专栏作家必须是那种在“天人交战”中每回都能保证胜出的纪律主义者。按毛尖自己的说法,这些利比多如果不是被专栏用掉了,很可能要“拿来害人害己”。我注意到,小说里的那位作家,已经被专栏逼到老婆打个喷嚏都要问句为什么、儿子吞下洗甲水都要“登到全国109家报纸上”,而他的工作强度是一周3篇,每篇850个字。毛尖呢,同样长度的文章她每个礼拜得出产4篇——饶是如此,据我观察,诸如随身带速记本录音笔、吃顿饭盯着胡椒瓶发呆之类(更多内容详见《心痛》)的躁狂抑郁症状,并没有出现在毛尖身上。写专栏需要利比多,按军事化作息写专栏而竟然能面不改色,则需要更多的利比多。光是为了这些利比多,我们就应该向毛尖致敬。


那么多年写下来,到了今天,最新“毛选”——《乱来》出版之时,我感觉,那约800字的篇幅,已经像是专为毛尖度身定做的尺寸了,增一字太多减一字太少。关于毛文的内容特质,孙甘露的说法(“她的立场是平民的,场景通常是喜剧性的,结局多少是悲凉的,你可以感觉到,那双打字的手是愤怒的”)已经足够圆满,我再扩展也只是学舌。不如说点技术层面的。如果在所有文科博士里搞个奥数竞赛,我一直揣测毛尖能进前三,不信你看看她的《三块七》(《乱来》238页)会不会榨干你关于代数的遥远记忆,再看看《USE CONDOM》(184页)的结构是不是洋溢着几何式的美感?进而,如果在所有文理工博士里搞个远距离连线比赛,那第一名非毛尖莫属。“企鹅拔毛”的段子与未名湖畔的老北大人之间,距离是不是够得上“无远弗届”(请注意,这是毛尖使用频率最高的成语之一)?但毛尖愣是能在800字里将这条线连得鲜明而结实(《企鹅有毛》第84页),逻辑上还不知不觉地抄了近道。


同样漂亮的逻辑线也出现在那篇叫做“BMW”的檄文里。真的是檄文,读来非但确乎能感觉到“那双打字的手是愤怒的”,而且,倏忽间,被鱼刺卡住的毛尖的表情,又一次浮现在我眼前。“所以,宝马的真正故事,正是当代所有潜故事的范本:宝马不算什么,但是宝马有亲戚,叫劳斯莱斯,叫宾利雅致,叫……”


这一刻的毛尖,简单而直接——并非关乎站队左中右,而是骨鲠在喉,毛尖只能起身离座,刺不得不取,字不得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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