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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络作家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大会公告

2018年09月19日16:38 来源:上海网络作家协会 作者:上海网络作家协会 点击:

在中国作家协会、上海市委宣传部的关心下,在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指导下,在上海市作家协会的重视和领导下,上海网络作家协会于2018年9月15日在威海路755号报业大厦二楼报告厅召开了第二次会员大会和第二届理事会议,来自于国内十多个文学网站的200多位会员参加了大会。

会议通过了《上海网络作家协会工作报告》《上海网络作家协会财务报告》《上海网络作家协会章程修改草案》,选举产生了上海网络作家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47人,刘炜(血红)当选为会长,王小磊(骷髅精灵)、林庭锋、蔡骏、程铭(洛水)、张书玉(府天)、丁烨当选为副会长,王若虚当选为秘书长兼法人,孙辉(哥舒意)和陈佶(秦风)被聘任为副秘书长。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劲军,上海市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王伟,上海市作家协会党组副书记、秘书长马文运,上海市作家协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孙甘露,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吴巍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对上海网络作家协会四年来的工作表示肯定,对协会未来的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和要求。

上海网络作家协会自2014年7月成立以来,目前已发展来自十多家文学网站的会员近三百名,四年中开展的工作包括“网络文学十佳好作品”评选,创办了网络期刊《网文新观察》,举办陕西北路网文讲坛,积极组织会员参加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网络文学项目申报,与中国作协网络文学委员会、上海市作家协会、上海大学中国创意写作中心、阅文集团合办中国作协网络文学上海研究培训基地,开展了多次网络作家高级研修班,联合举办“中国网络文学20年发展研讨会”,推选“中国网络文学20年优秀作品和优秀作家”,建立了网络签约作家制度,进行网络作家职称评选,积极引导广大网络作家深入生活、参与重大主题创作,加强正面引导,让更多的网络作家代表参与社会事务。

大会要求,上海网络作协应着眼于上海网络文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将继续在更高层次上团结、服务和引领好广大网络作家。网络作家应当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文化品格,扎扎实实做好文学创作;把握时代脉搏,提升创新能力,大胆开展艺术创新;网络作家协会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团结引导,提供有力保障。

大会倡议,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坚守理想信念,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书写伟大时代,书写民族新史诗。网络作家还要提高对生活的认识能力、把握能力、概括能力和表现能力,全面客观反映时代的呼声和人民的期盼,努力成为有情怀、有智慧、有担当、有作为的文学创作者,生动反映伟大时代,形象记录中华民族前行和上海城市发展的足音。

 

上海网络作家协会

2018年9月16日

上海网络作家协会章程

(修改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是上海网络作家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上海网络作家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网络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按照自身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团结和促进上海网络作家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网络文学作品,为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文化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第五条 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作家协会。本协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 本协会的住所设在上海市。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七条 本协会的任务:

(一)最广泛地团结上海网络作家,对会员认真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网络文学发展规律和网络作家社会团体特点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发展网络文学事业,营造有利于网络文学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

(二)努力发现和扶植网络文学新人,壮大网络作家队伍,鼓励和支持网络作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同时提倡题材的多样化和各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传承和发扬上海文化特色,努力走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列,为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共同思想基础作出贡献。

(三)加强网络文学评论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网络文学展览和评奖活动,对成绩优异的网络作家、重要的网络文学创作与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推介和表彰。

(四)办好本协会所属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协会章程、组织机构和会员名单。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手段,关注网络文学和数字出版,为网络作家的创作和交流提供更多的服务;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提高作品质量,努力实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八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组织交流活动;开展评奖,设立奖项;开办讲座、论坛、培训;维护会员合法创作权益,提供必要服务;承接政府委托相关事项。

第九条 本协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协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本协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三)本协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本协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应当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

凡赞成本协会章程,发表和出版过一定数量并在网络文学界有较好影响的文学作品、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网络文学的编辑、教学和组织工作有较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本协会会员二人介绍或本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经本协会发展会员审批委员会通过,会长办公会批准,即为本协会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授权的本协会发展会员审批委员会评审通过,会长办公会批准;

(三)由本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会员的创作和著作权等正当权益受到本协会依法保障;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六条 会员如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经本协会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如对会长办公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会长办公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理事会审议后答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七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八条 本协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本协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协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二)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得从事损害本协会利益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4年,并按时召开会议,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方式,由上届理事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制定、修改会费标准;

(三) 制定、修改理事选举办法;

(四) 选举或者罢免理事会理事;

(五)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 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出席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会员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为本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4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换届的,应经本协会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延期换届。换届延期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或者罢免本协会负责人;

(四)决定日常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或申请登记;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六)决定各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七)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起草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负责人(含理事)选举办法草案,报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十)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理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以上理事提议,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如会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负责人,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其中理事会的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理事当场审阅、签名。

会员有权查阅本协会章程、规章制度、各种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秘书长为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需要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做出决定而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理事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并形成决议。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协会负责人:

(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中担任负责人,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三十条 本协会负责人的任期与理事会的届期相同,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继续连任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理事会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秘书长一般为专职。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人选;

(五)向理事会提议聘用或辞退各机构工作人员;

(六)向会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处理本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设立日常办事机构须经理事会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在本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设立分支机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按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本协会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应当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协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聘用退休人员的补贴,由理事会按照国家相应的政策规定制定执行,从本协会收入中支付。

第四十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资助人对投入本协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协会使用国家规定的社会团体财政票据。

本协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进行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本协会注销清算前,应当进行歇业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六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第四十八条 本协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条 本协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本协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4年7月3日第一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经2018年9月15日上海网络作协第二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修订。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上海网络作家协会第二届理事名单

(根据姓名拼音排序,47人)

蔡骏,男,1978年出生,知名悬疑小说作家,上海作协理事,中国作协会员。现任《悬疑世界》杂志、网站和App主编。2000年起发表作品,至今已出版长篇小说30多部。“蔡骏心理悬疑小说”已申请注册商标保护,作品连续十年保持中国原创悬疑类小说畅销纪录。

蔡汝雅,笔名安知晓,女,1987年生,代表作《代嫁弃妃》《亿万老婆买一送一》《总裁的替身前妻》《国民男神爱上我》等。

陈佶,男,笔名秦风, 1989年生,上海市作家协会云文学网知名作者。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已发表作品《天使的馈赠》《守护天使》《双医》等长篇小说。《天使的馈赠》曾入围中国政府出版奖(电子出版物),2013中国网络文学年度好作品前三十强及2015年第一,二季度中国网络小说排行榜精品榜。

陈立波,笔名悟道,男,1986年生代表作,编辑,所编代表作《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无限恐怖》《造化之门》《主宰之王》等。

程铭,男,笔名洛水,1974年生,创世中文网知名作者。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系。已发表作品《回来的风筝》《婴魂》《绝杀》《琴心》《古画魔灵》《魔变》等。奇幻长篇小说《星河传说》《 白狐天下》《知北游》等均海外出版。现于创世中文网连载新书《刺客猎人》。

邓鄂闽,笔名ZENK,男,1982年生,编辑,所编代表作《鬼吹灯》《冒牌大英雄》《异世邪君》《重生之大涅磐》等。

丁烨,女,笔名李小丁,1987年生,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首个网络文学本科专业教师,上海戏剧学院博士在读。从事网络文学教学研究,开发《网络小说写作技法》等课程,并培养出多名网络小说作者。发表《我国网络文学产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网络都市言情小说中的“高级玛丽苏”的胜利方法》等论文。个人作品集《叶笛声声》等。

丁凌滔,笔名忘语,男,1976年生,代表作《凡人修仙传》《魔天记》《玄界之门》《凡人修仙之仙界篇》等。

杜剑波,笔名太山,男,1987年生,编辑,所编代表作《最强兵王》《万古神帝》《凌天战尊》《帝霸》等。

冯琦,笔名子遥,女,1984年生,编辑,所编代表作《步步惊心》《搜索》《倾世皇妃》《你好消防员》等。

高峻,笔名高月,男,1971年生,代表作《名门》《大唐万户侯》《天下》《三国之兵临天下》《寒门枭士》等。

侯庆辰,笔名意者,男,1978年生,阅文集团副总裁、副总编辑。

胡庚,笔名树下野狐,男,1976年生,代表作《搜神记》《蛮荒记》《云海仙踪》等。

蒋小峰,笔名荆柯守,男,1978年生,代表作《青帝》《易鼎》《纯阳》《气吞寰宇》《盗天仙途》等。

瞿笑叶,笔名叮咚,女,1989年生,代表作《兵者为王》《巫界术士》《神级英雄》《龙皇武神》等。

李健,笔名寒烈,女,1976年生,上海市作家协会云文学网签约作家,代表作《狱火烈烈空自华》。

李晓亮,笔名胡说,男,1980年生,编辑,编辑代表作《星辰变》《吞噬星空》《回到明朝当王爷》《英雄联盟之谁与争锋》《史上第一混乱》。

李之星,笔名蛇发优雅,男,1983年生,代表作《仙诀》《最强女仙》《神医弃女》等。

林家羽,笔名宝妮,女,1986年生,编辑代表作《国民老公带回家》《许你万丈光芒好》《一笑倾城》《国民校草是女生》等。

林庭锋,男,笔名宝剑锋,1977年生,阅文集团高级副总裁、总编辑,第一代网络文学代表作家之一,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协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起点中文网创始人。已发表《魔法骑士英雄传说》《风雨夜归人》《网络文学发展研究史》。

刘炜,男,笔名血红,1979年出生,中国作协会员,起点中文网白金作者。毕业于武汉大学计算机专业,后获得哲学硕士学位。2003年起从事网络小说创作,先后创作《邪风曲》《升龙道》《神魔》《龙战星野》《逆龙道》《林克》《巫颂》《逍行纪》《邪龙道》《偷天》等十七本网络小说。

刘嘉俊,笔名格子里的夜晚,男,1980年生,代表作《数字生命》《时光之心》《完本之王》等。

卢 瑾,笔名晚歌清雅,女,1983年生,编辑,所编代表作《美人谋律》《爆萌宠妃》《早安,总统大人!》《写给鼹鼠先生的情书》等。

罗熙,笔名风起闲云,男,1981年生,编辑,所编代表作《遮天》《黄金瞳》《斗战狂潮》《道君》《武炼巅峰》等。

苗妍,笔名雁九,女,1980年生,代表作《重生于康熙末年》《大明望族》《族长压力大》等。

隋文,男,1979年生,上海市作家协会网站总监。

孙辉,男,笔名哥舒意,1978年生,悬疑世界中文网及白熊阅读知名作者,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宾馆管理系。已发表作品《恶魔奏鸣曲》《夜之琴女与耶稣之笛》《秀哉的夏天》《沉睡的女儿》《中国孩子》等多部长篇。现在白熊阅读连载新书《少女蛋》。

田志国,笔名tzg,男,1977年生,阅文集团高级总监,负责原创内容部/女生内容中心及旗下云起书院、起点女生网、红袖添香、潇湘书院、小说阅读网、言情小说吧六家原创网站的日常工作及团队管理。

王昊,女,笔名苏飞烨,1977年生,中共党员,代表作《我的魏晋男友》。

王晶,女,1976年出生,火星小说副总裁。

王磊,男,1979年生,中共党员,文汇报文化中心主任。

王旻昇,男,笔名君天,1978年生,中国作协会员,代表作《异现场调查科》,《三国兵器谱》。

王若虚,男,1984年出生,预备党员,中国作协会员,现任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毕业于上海大学商学院经济系,已发表长篇小说6部、短篇小说集3部。兼任云文学网副主编、上海作协《零》电子杂志执行主编、上海作协文学百校行办公室负责人。

王小磊,男,笔名骷髅精灵,1982年出生,中国作协会员,起点中文网白金作者。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04年起从事网络小说创作,代表作《猛龙过江》《海王祭》《机动风暴》《界王》《武装风暴》《雄霸天下》《圣堂》。

魏来,男,笔名锐利,1977年生,编辑,编辑代表作《仙逆》《王牌进化》《超级教练》《明末边军一小兵》《气冲星河》《银狐》等。

吴筱,笔名笑笑,女,1983年生,中共党员,编辑,编辑代表作《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美人为馅》《君九龄》《极品太子妃》《天才召唤师》《阿莞》等。

项娟,笔名闲听落华,女,1974年生,中共党员,代表作《九全十美》《花开春暖》《锦桐》《君归矣》等。

杨晨,笔名314,男,1980年生,阅文集团原创内容部总经理,兼潇湘书院总经理、起点中文网总编辑。

杨艾琳,笔名杨知寒,女,1994年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上海作协签约网络作家,云文学网签约作家,代表作《沈清寻》。

易媛媛,笔名闲庭,1987年生,女,中共党员,编辑,所编代表作《奈何清风知我意》《恰似寒光遇骄阳》《天医凤九》《萌妻食神》等。

张韩军,笔名深水泥鳅,男,1985年生,编辑,所编代表作《超神机械师》《惊悚乐园》《落地一把98K》《全能游戏设计师》《超级卡牌系统》《恶魔囚笼》等。

张书玉,女,笔名府天,1981年生,起点中文网知名作者,毕业于东华大学通信系。2005年至今,网络连载《朱门风流》、《冠盖满京华》《奸臣》《富贵荣华》《盛唐风月》《公子千秋》等十余部作品。其中《朱门风流》《冠盖满京华》《富贵荣华》等多部作品出版简繁体。现于起点中文网连载作品《公子千秋》。

张园园,女,1982年生,中国作家协会,阅文/网易/爱奇艺/中文在线签约作家,代表作《盛夏晚晴天》。

周炳林,笔名小分队长,男,1978年生,阅文集团高级总监,创世中文网总编辑,负责原创内容部/男生内容中心日常工作及团队管理。

周雨思,笔名水卿卿,女,1987年生,代表作《废材逆天三小姐》《独宠天后小萌妻》等。

周元梦,笔名墨墨,1989年生,中共党员,编辑,所编代表作《玄案》《剑尖上的国术》《生死寻人》等。

朱  佳,女,1983年生,阅文集团副总裁。

上海网络作家协会负责人名单

会长

刘炜,男,笔名血红,1979年出生,中国作协会员,起点中文网白金作者。毕业于武汉大学计算机专业,后获得哲学硕士学位。2003年起从事网络小说创作,先后创作《邪风曲》《升龙道》《神魔》《龙战星野》《逆龙道》《林克》《巫颂》《逍行纪》《邪龙道》《偷天》等十七本网络小说。

副会长

(按姓名笔划为序)

丁烨,女,笔名李小丁,1987年生,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首个网络文学本科专业教师,上海戏剧学院博士在读。从事网络文学教学研究,开发《网络小说写作技法》等课程,并培养出多名网络小说作者。发表《我国网络文学产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网络都市言情小说中的“高级玛丽苏”的胜利方法》等论文。个人作品集《叶笛声声》等。

王小磊,男,笔名骷髅精灵,1982年出生,中国作协会员,起点中文网白金作者。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04年起从事网络小说创作,代表作《猛龙过江》《海王祭》《机动风暴》《界王》《武装风暴》《雄霸天下》《圣堂》。

张书玉,女,笔名府天,1981年生,起点中文网知名作者,毕业于东华大学通信系。2005年至今,网络连载《朱门风流》、《冠盖满京华》《奸臣》《富贵荣华》《盛唐风月》《公子千秋》等十余部作品。其中《朱门风流》《冠盖满京华》《富贵荣华》等多部作品出版简繁体。现于起点中文网连载作品《公子千秋》。

林庭锋,男,笔名宝剑锋,1977年生,阅文集团高级副总裁、总编辑,第一代网络文学代表作家之一,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协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起点中文网创始人。已发表《魔法骑士英雄传说》《风雨夜归人》《网络文学发展研究史》。

程铭,男,笔名洛水, 1974年生,创世中文网知名作者。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系。已发表作品《回来的风筝》《婴魂》《绝杀》《琴心》《古画魔灵》《魔变》等。奇幻长篇小说《星河传说》《 白狐天下》《知北游》等均海外出版。现于创世中文网连载新书《刺客猎人》。

蔡骏,男,1978年出生,知名悬疑小说作家,上海作协理事,中国作协会员。《悬疑世界》杂志、网站和App主编。2000年起发表作品,至今已出版长篇小说30多部。“蔡骏心理悬疑小说”已申请注册商标保护,作品连续十年保持中国原创悬疑类小说畅销纪录。

秘书长简介

王若虚,男,1984年出生,中共预备党员,中国作协会员,现任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毕业于上海大学商学院经济系,已发表长篇小说6部、短篇小说集3部。兼任云文学网副主编、上海作协《零》电子杂志执行主编、上海作协文学百校行办公室负责人、思南读书会策划团队成员。

副秘书长简介

孙辉,男,笔名哥舒意,1978年生,悬疑世界中文网及白熊阅读知名作者,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已发表作品《恶魔奏鸣曲》《夜之琴女与耶稣之笛》《秀哉的夏天》《沉睡的女儿》《中国孩子》等多部长篇。现在白熊阅读连载新书《少女蛋》。

陈佶,男,笔名秦风, 1989年生,上海市作家协会云文学网作者。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已发表作品《天使的馈赠》《守护天使》《双医》等长篇小说。《天使的馈赠》曾入围中国政府出版奖(电子出版物),2013中国网络文学年度好作品前三十强及2015年第一,二季度中国网络小说排行榜精品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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